刑事法院Assumption特别法院前的专家
PNUD
专员,任职于特别刑事法院的特别控告室。背景 自2013年12月起,中非共和国(CAR)一直处于激烈冲突之中,其机构正面临严重危机。超过一百万人流离失所,所有冲突各方都涉嫌严重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法(IHL)。这些侵犯包括谋杀、酷刑、性暴力和以性别为基础的暴力。据估计,自2013年危机开始以来,已有3,000至6,000人被杀,且这一数字因武装团体的持续活动而不断增加。因此,以上数字并未反映所犯罪行的实际程度及其对中非社会的影响。该国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班吉之外的许多有人居住地区由各种武装团体控制或影响。对过去冲突期间所犯罪行几乎全部免于追究,以及中非机构的薄弱,是持续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局面促使中非当局,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采取措施打击严重罪行的有罪不罚。由此,2014年8月,中非政府与联合国中非多维一体化维稳特派团(MINUSCA)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通过该备忘录,政府承诺通过立法途径设立一个特别刑事法院(SCC)。为落实这一承诺,中非当局于2015年6月颁布了关于成立、组织和运作SCC的第15.003号有机法。SCC的最初有效期为五年,可续期,它拥有调查、起诉和审理自2003年1月1日起在中非共和国境内境内实施的严重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法严重违反行为的管辖权。这些行为由中非刑法定义,并根据中非共和国在国际法方面的国际义务,包括灭绝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这些罪行正受到当前和未来的调查。该法院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具有国家性质,但其灵感来自于国际法和国际司法实践,目前在国际管辖区内广泛使用,且其建立的法律条文还规定了与国际刑事法院(ICC)合作的机制。该法院由本国和国际法官组成,兼容工作。支持中非打击人权侵犯免于追究的倡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2301(2016)号决议,委托MINUSCA协调和动员双边与多边支持,以协助成立和保障特别刑事法院的正常运作。为此,安理会要求联合国维和行动向中非当局提供技术援助,与其他国际利益相关者合作。在这一框架内,MINUSCA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制定了SCC的联合支持项目,并于2016年8月26日由政府和联合国签署,并由美国和法国驻中非大使共同签署。从那时起,支持打击有罪不罚和加强法治机构(包括司法机构如SCC)一直是MINUSCA任务的重要内容。目前,SCC的运行已进入积极阶段。在指定的司法管辖区的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已任命特别检察官、副检察官及四名副检察官,他们已开始运作。同样,若干国内外法官正管理法院的关键机构,包括调查室和特别控告室。首席书记员、四名书记员、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首席秘书以及三名国内秘书已宣誓并开始履职。作为支持SCC正常运作的一部分,MINUSCA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在寻找一名法律顾问,负责向特别控告室的主席及其他法官提供法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援助。 职责和责任 法律顾问的主要任务是向特别控告室的主席及其他法官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与分析,并起草法律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涉及特别控告室的活动。法律顾问将承担以下任务: 提供深入的法律分析;...
中非共和国 : 班巴里 - 班加苏 - 班吉 - 贝尔贝拉蒂 - 宾博 - 比劳 - 博桑戈阿 - 布阿尔 - 博祖姆 - 布里亚 - 卡加班多罗 - 姆贝基 - 莫拜 - 恩德莱 - 诺拉 - 奥博 - 西布特
2021-07-31